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發出通知,公布了新修訂的《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評選與管理辦法》,同時決定開展第九批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評選工作。
哪些專業可以參評?成為“大師”有什么條件和要求?新修訂的管理辦法有哪些變化?我們帶您一起看↓
01評選范圍是什么?工程勘察:包括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工程測量。
工程設計:包括煤炭、化工石化醫藥(含石化、化工、醫藥)、石油天然氣(海洋石油)、電力(含火電、水電、核電、新能源)、冶金(含冶金、有色、黃金)、軍工(含航天、航空、兵器、船舶)、機械、商物糧(含商業、物資、糧食)、核工業、電子通信廣電(含電子、通信、廣播電影電視)、輕紡(含輕工、紡織)、建材、鐵道、公路、水運、民航、市政、農林(含農業、林業)、水利、海洋、建筑(含建筑、人防)。
規劃設計:包括城鄉建設規劃、城市設計、城市基礎設施規劃與設計、風景園林設計。
02申報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高尚職業道德、嚴謹科學精神和強烈社會責任感,擁有中國國籍。
■ 具有深厚專業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在工程勘察設計領域取得卓著成績,為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相關專業學術、技術帶頭人,在國內外享有較高聲譽。
■ 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設計工作(含相關專業研究生就讀期間)20年以上,具有正高級技術職稱,國家已實施執業注冊制度的專業還須具有相應的執業注冊資格。
■ 作為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過本行業至少3項大型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或設計,或者作為專業負責人完成至少6項本行業大型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或設計,項目技術水平達到同期、同類型項目的國際先進水平或國內領先水平,效益良好,個人貢獻突出。
■ 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按截至評選當年12月31日實足年齡計算)。
和修訂前的管理辦法相比,這次申報的硬性條件中去掉了獲獎、發表論文、主編標準等要求,同時明確從業20年以上的要求不再適當放寬。
那是不是意味著發表論文等對評上“大師”沒用了呢?
并非如此。雖然硬性條件中刪除了相關要求,但在評選優先考慮的情形中,下面這些依然是加分項。
■ 作為項目技術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的工程項目獲得過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銀質獎及以上獎項、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等國內外知名獎項的。
■ 在本專業領域擁有專利、專有技術或其他科技成果,并在工程項目中得到應用,創造了顯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
■ 在設計理念、技術創新、新技術推廣應用以及解決重大工程建設技術難題方面成效顯著的。
■ 在本專業領域出版發表過重要學術專著或科研論文,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行業)標準或者多項國家(行業)標準設計,對推動行業技術進步做出重要貢獻的。
■ 在行業法規制度建設、抗災救災、重大事故處理等方面發揮重要技術支撐作用的。
03評選采取怎樣的方式進行?
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評選分為專業組初評和綜合評選2個階段。
初評時,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評選委員會在勘察設計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組成各初評組。各初評組評選出候選人名單,總候選人數不超過最終評選名額的120%。
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評選委員會組織召開綜合評選會議,對候選人進行評選,采用記名投票方式,評選出本屆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提名名單。得票數達到或超過有效票數2/3且排在前35位的候選人列入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提名名單。若得票達到有效票數2/3的候選人不足35名,不再補選。
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提名名單公示后由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評選協調小組進行審議并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審定。
既然是按得票數入選,那申報人可以拉票嗎?
不可以。新修訂的管理辦法明確,申報人及其身邊人員和所在單位不得以助選、拉票等方式干擾評選工作。有上述行為的,取消申報人參評資格;情節嚴重的,停止申報人2次申報資格;情節特別嚴重的,終身不得申報。